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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解析》第一部分《梦的解析》在线阅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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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刺激”和“肉体上的刺激”就这样地被认为是梦的“解剖学上的来源”,而有很多学者,乃以为此即梦之唯一来源。
 
  然而,我们却发现了好几个疑问,而足以使这种肉体刺激的理论站不住脚。
 
  尽管提倡这种理论的学者们是如何地有自信,尤其是对偶然的,外界的神经刺激方面,他们可能不难在梦的内容里找出这种来源,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实——梦中所发现的这些丰富的意念,内容并无法单单以外界刺激完全解释得通。就这方面,卡尔金小姐曾在六个礼拜中,对她自己的梦,以及另一实验者的梦与外界感官所受之刺激所作的实验看出,她们两人的梦与外界刺激之关系分别只达百分之十三点二,和百分之六点七而已。在她们所收集的所有梦中,只有两个梦可以与器官之感觉扯上关系。这个统计数字更使我们早先由自己的经验,所导致对这说法的怀疑更为加深。
 
  常常有人干脆就将梦分为两类,一种是上述的神经刺激引发的梦,以及另外的因素引起的梦。如斯匹达,就曾分类为“神经刺激梦”以及“联想梦”。但,这也仍解决不了问题。唯有能找出梦的肉体来源与梦内容之意念之间的关联,才算是真正解决这悬案。
 
  除了上述“外来刺激之来源并不多见”的证明以外,尚有第二个质疑:“许多梦如果用这种梦来源,解释并未能完全行得通。”兹举两例:第一,为何梦中那外来刺激的真实性质往往不易看出,而多以别物取代。第二,为何心灵对这错误感受到的刺激所生的反应竟是如此地不定而多变化呢。我们已知道,史特林姆贝尔对这质疑所作的答复,他以为心灵在睡眠时往往与外界隔离,而无法对外界感官刺激予以正确的解释,以致被迫对这来自各方的朦胧的刺激建构一番幻象。在他那本《梦的性质及其来源》第一百零八页,他有如下说法:
 
  “在睡眠时,由外界或内在的神经刺激,在心灵上引发出一种感觉,或一种情意综合,或任何一种精神过程,而这种感觉在心灵里唤起了属于醒觉状态时所经验到的某些记忆、影响,这也就指着是那些以前的各种感受——可能是毫不经过润色的,或有精神价值附着于上的。就这样子,经由神经刺激,引致心灵收集出一些或多或少的影像记忆。而使我们人有如在醒觉状态下一般,心灵能“解释”这些睡中由神经刺激所生的印象。而这种解释的结果即所谓的“神经刺激梦”——“一种梦,其成分是由神经刺激在心灵上产生精神效果,而按着‘复现的原则’使某种心灵上的影像重现出来。
 
  在主要观点上与这理论相同的,就是冯特的主张,他以为梦的观念,绝大部分来自于感官的刺激,尤其是全身性的刺激,因而引发多半是不真实的幻象——只利用小部分的真实记忆,而扩展成幻觉的程度。以这种理论来说明梦内容与梦刺激之关系,史特林姆贝尔曾作一种譬喻:“就像一个不懂音乐的人,用他的十根指头在琴键上乱弹一般。”这意思就是说,梦并不是一种由精神动机引发出来的精神现象,它是一种生理刺激导出的后果,只是由于受到这刺激后,心灵无法以他种方式表现其反应,而不得不以精神上的症状来表现而已。基于同样的假设,梅涅特曾对obsessiveidea的解释作了那有名的譬喻:“在数码转盘上,每个数字均高高地以凸字表现出来。”
 
  (Strachey注:此段文章并无法在梅涅特的著作内找到出处)。
 
  虽然这理论似乎广为人们所接受,而且说起来也颇动听,但我们仍不难看出它的毛病。每一个在睡中引起心灵产生幻象的肉体刺激,常常可引发无数种不同的梦的内容〔39〕。但史特林姆贝尔与冯特均无法指出“外界刺激”与心灵用来“解释”它的“梦内容”之间的关系。也因此无法解释得通这种“刺激经常使心灵产生出的如斯奇特的梦”〔40〕,其他的反对意见多半是针对这理论的基本假设——“在睡眠中,心灵是无法正确地感受外界刺激的真正性质。”老一辈的生理学家布尔达赫曾告诉我们,在梦中心灵仍能相当正确地解释那些由感官所得到的印象,并且正确地予以反应。他并且指出,某些对个人较重要的感觉往往在睡中并不会与其他一些刺激一同受到忽视。相反地,它们常常自然地脱颖而出,引起睡者的特别重视,一个人在睡觉时,听到人家叫自己的姓名往往马上惊醒,但对其他的音响却往往仍照睡不误。当然,这是基于一个大前提——在睡中,心灵仍能分别各种不同的感觉的。因此布尔达赫以为,并不是心灵不能解释睡眠状态中的感官刺激。而是它对这些刺激并不发生足够兴趣所致。在一八三○年利普士又把布尔达赫这一套搬出来,以攻击主张肉体刺激这一派的看法。在这些论争里头,心灵这东西就有如一段趣闻中的睡者一般。人家问他:“你在睡觉吗?”他回答:“不是。”而再问他:“那么你借我十个佛罗林〔41〕吧?”他却有了借口:“喔!我已睡着了!”
 
解的挺好
(18)
64.3%
有待改进
(10)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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